國務院于2021年6月10日公布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185項,來自“沙縣小吃制作技藝”與柳州螺螄粉制作技藝、桂林米粉制作技藝、沙河粉制作技藝同時上榜。
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組織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評審會對全國推薦申報的943個項目進行了評審,評委會審議,提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九大類337項,并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19日公示完畢。三明市共2項入選,分別是沙縣小吃制作技藝和大田永安雜劇作場戲。
沙縣政府于2015年發布了首批沙縣小吃制作工藝縣級代表性傳承人名單,迄今已有五批三十多名傳承人,包括佳蘭燒麥、廟門扁肉、李記鍋貼、阿蓮豆腐丸、林霞包心豆腐丸、江英鹵鴨爪、其云燈盞糕等。
據《沙縣縣志》記載:沙縣“城中之民多賈,城外之民多農,商賈之中以小販、小店主為多,無碩商巨富。這種小康經濟水平形成了“既要講究又花不起太多錢的消費習慣,促成了經濟實惠的消費方式的產生。這種消費習慣和消費方式成就了小吃的繁榮。
沙縣地處閩中,沙溪下游的特殊地理位置,古代沒有鐵路公路,永安、三元、明溪、清流,甚至汀州一帶的大米、木材、筍干、茶葉、香菇等農副產品通過沙溪水運匯集到沙縣,通過沙溪、閩江運至福州,南來北往,陸上各地商賈云集,交流匯通。
?各地同鄉會會館帶來的飲食習慣和風味小吃,讓沙縣的小吃文化,既有福州,閩南一帶的特點,又有汀州一帶客家飲食文化的風格,古代小吃工藝伴隨城鄉人口的交流而從流動性較大的城關流傳到相對封閉的農村,從而很好地保存下來。因此改革開放之后復興,又從農村進城帶到城關。